根据有关规定,原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原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珠江路429号8幢1号-2,租用宁波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企业总用地面积3142.21m2,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原宁波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厂区内道路,西侧为空地及珠江路,北侧为宁波兴合货柜有限公司。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862987,N29.901524。企业总用地面积3142.21m2,考虑到企业实际门口存在约50m2的地磅区,因此将该区域一并纳入调查,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面积共计3192.21m2。
通过对场地历史情况的调查追溯,地块内1996年之前为农田、荒地,后经土地平整,1996年开始建设宁波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工业厂房,直至2017年均用于二十冶维修车间、仓库及配电房;2017年6月,宁波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将3142.21m2厂房(即本地块)租用给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雷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将厂房的2033m2转租给浙江环宝绿能贸易有限公司使用;2024年12月,将厂房开始拆除平整,于2025年3月基本拆除完毕后闲置并铺设了防尘网。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监测点(共49个样品),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共4个样品),合计53个土壤样品,另额外取10%的样品做实验室内及实验室间平行样,共计7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和7个实验室间平行样品,共计67个土壤样品;在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5个地下水样品,另额外取10%的样品做实验室内及实验室间平行样,共计1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和1个实验室间平行样,共计7个地下水样品;本次调查共计采集土壤全程序空白4个(室内室间各2个)、土壤运输空白4个(室内室间各2个),地下水全程序空白、地下水运输空白、地下水设备空白各采2个(室内室间各1个)。
根据监测结果: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8.60~9.26,各点位汞、砷、镉、铜、镍、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铅部分检出。根据有检出的监测因子统计分析结果判断,汞、砷、镉、铅、铜、镍、石油烃(C10-C40)的监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根据监测结果:地块内各监测点位检出指标中pH值、砷、铝监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监测值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结论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6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q4SeO8U5p1UER_HERfqA
提取码: wj5x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