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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新城LC-09-03-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发布时间:2024-01-30

 根据有关规定,舟山市新城LC-09-03-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舟山市新城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历史影像、人员访谈等调查,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民宅、水塘、停车场及绿化,地块未曾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农田主要种植水稻,使用水塘水进行灌溉,水塘水来源于北侧山体的地表径流及雨水汇集,且水塘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因此农田和水塘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民宅区域主要为居住使用,不涉及小作坊及工业企业,因此民宅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停车场主要为临时停车场,面积约为1160m2,本地块内面积为750m2,仅停放临时车辆,不停放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车辆,地面已硬化,未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因此对本地块无影响;绿化为直接撒播草籽,民宅区域使用原农田区域的土进行种植,不涉及外来土,绿化区域设有几个深度约1.3m的坑洞,用于汇集雨水便于绿化灌溉,因此绿化区域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

此外,通过对地块周边情况的调查分析,地块周边历史上为农田及山地,2007年后陆续建设了道路、民宅、小区、菜场等。农田种植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山地自然生长,对本地块无影响;周边民宅、小区等均不涉及小作坊及工业企业;道路不涉及生产;菜场主要销售蔬菜、海鲜、肉类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生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销售及储存。因此地块周边不涉及工业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

根据2024117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目前所有建筑均已拆除完毕,水塘仍存在,绿化区域草坪已枯萎,绿化区域可见有几个约1.3m深的坑洞,为绿化灌溉水所用。停车场地面为水泥硬化,未见停放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车辆。地块东侧拆除的民宅仍残留少量建筑垃圾未外运。未见污染及泄漏痕迹、未闻到异味。另外2024128日,现场踏勘时,发现地块内已进行完成考古调查,将地块内开挖出一条条宽约1.2~1.5m,深度不一(最浅1m,最深接近3m)的考古通道,从开挖出的土中未见污染痕迹,各侧壁亦未见污染痕迹,同时未闻到异味。

结论

本地块属于甲类地块,地块内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禽畜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工业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次调查能够确认本项目调查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能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

舟山市新城LC-09-03-19地块可直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旅馆用地(090104)及广场用地(1403)开发利用

公示期限:2024130~2024218

公众可登录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7NIGeWoqrtrs4_GUu83TQ

提取码:ujpf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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