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郭巨街道紫微湖片区村民活动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洋涨村经济合作社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郭巨街道紫微湖片区村民活动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北仑区郭巨街道尖岭岙村大坑岙居民区东侧,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西侧为大坑岙居民区,占地面积113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020103°,N29.860589°。根据本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062025XS0017567号),本地块规划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除对照点外,共计布设3个土壤点位(S1-S3)及一个堆土点位(DT1),共采集13个样品,对照点1个点位(S4),共计4个样品,监测点与对照点合计17个样品,另额外取10%以上的样品做实验室内平行样和实验室间平行样,共计2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和2个实验室间平行样品,检测内容与其他样品一致,合计21个样品;本次调查除对照点外,共计布设3个地下水点位(W1-W3),仅W1点位发现地下水,对照点1个点位(W4),亦未发现地下水,最终本次调查仅采集W1点位的1个地下水样品,另额外取10%以上的样品做实验室内平行样和实验室间平行样,共计1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和1个实验室间平行样品,检测内容与其他样品一致,合计3个样品。
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等标准,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
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7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NI6QxhlJeUylsa8VOTa4g 提取码: 6bs9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