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委托,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已编制完成《北仑区新碶街道大港五路北松花江路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北仑区新碶街道大港五路北松花江路东地块
地块地址:东至凤洋二路,南至大港五路,西至松花江路,北至大港中路
业主单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Qm6XEPrhEhWvmmgHbGN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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