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宁波沅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编制完成《鄞州区YZ04-02-e6及YZ04-02-e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鄞州区YZ04-02-e6及YZ04-02-e7地块
地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
业主单位: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宁波沅林科技有限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GyjoczhH7XT0W9xP8i-vA
提取码:ydjc
受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梅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宁波华研节能环保安全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对宁波北仑区梅山街道梅西村苔岙喜事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分析如下:
(1)宁波北仑区梅山街道梅西村苔岙喜事堂地块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西村,南至小路,西至小河,北至小河,东至空地,总占地面积约为2594.91平方米。中心经纬度为E121°58′47.85543″,N29°47′19.86921″。该地块内一直为农田、农用地,现已经建造了喜事堂地基,拟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
(2)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本地块现状与历史情况:地块内一直为农田、农用地,历史上没有工业企业存在过。目前地块内农田已经整平,喜事堂地基已经开始建造,地面暂未硬化,地块内堆放了原南深村运来的塘渣用于堆填喜事堂的地基。 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块周边现状空地、宅基地、小河等。历史上没有工业企业存在过。
(3)本地块可直接用于第二类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开发利用,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宁波沅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编制完成《鄞州区YZ04-06-f2(原YZ04-08-f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鄞州区YZ04-06-f2(原YZ04-08-f2)地块
地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
业主单位: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宁波沅林科技有限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YgZ-IKzHGaaMWzW_94x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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