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名称: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调查结论: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本场地今后可直接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利用。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DTVQiJBeWAUwhbcpD6Y7Q 提取码:q2vo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单位名称:浙江省宁海县清溪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伟林
电话:13819826660
根据有关规定,宁海县公安局越溪派出所迁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业主单位名称:宁海县公安局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宁海县公安局越溪派出所迁建工程地块位于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山头应村,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农用地,北至农用地,占地面积6762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520014°,N29.262353°。
调查结论:根据此次场地初步调查情况分析可知,本地块内无可能的场地污染源存在,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场地采样调查。因此,本场地可直接作为行政办公用地(A1)开发利用。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M3vMpe57sf2eXJ4MEXcLA
提取码:8krl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单位名称:宁海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建标
电话:15257870555
关于《温溪江北控规04-20地块原青田长城五金刀具有限
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温溪江北控规04-20地块原青田长城五金刀具有限公司地块位于丽水市青田县温溪镇新西村,占地面积约3405m2。地块现状东面为沿河西路、荒地和贵岙溪,南面为街边花园,西面为新西村民宅,北面为荒地。根据《青田县温溪组团(江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大过境沿线相关地块)》,地块今后的规划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中的居住用地(07),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本地块历史上是电镀企业的原址用地,并被列入浙江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名录。按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本地块属于丙类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温溪江北控规04-20地块原青田长城五金刀具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地块可直接作为居住用地(07)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奉化区FH24-03-10f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阅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外部质控检测单位:浙江人欣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奉化区FH24-03-10f 地块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舒前村,东侧相邻为规划金峰路,南侧相邻为中山东路,西侧相邻为规划绿化带及规划道路,北侧相邻为规划绿化带及门前河,占地面积26037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428834°,N29.666675°。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共36个土壤样品,另额外取10%以上的样品做实验室间平行样和实验室内平行样,共计4个实验室间平行样品和4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4个地下水样品,另额外取10%以上的样品做实验室间平行样和实验室内平行样,共计1个实验室间平行样和1个实验室内平行样。
根据监测结果:土壤、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相关标准。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0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GBivvSQ7J2H0x4ShunNCg
提取码:ug3k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奉化区FH25-02-3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奉化区岳林街道办事处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阅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外部质控检测单位:宁波新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奉化区FH25-02-34地块,位于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东环路65号。地块东侧至东环路,隔路为奉化驿淘跨境电商产业园;南侧为宁波波导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宁波天辰汇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侧至无名路,隔路为宁波市中迪鞋业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为37.1亩,约24735m2。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共布置12个土壤采样点位、5个地下水采样点位,以及土壤及地下水背景点位各1个,共采集59个土壤样品(包含5个外部质控平行样、5个内部质控平行样)和8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个外部质控平行样、1个内部质控平行样)。
根据监测结果:土壤、地下水样品均未超过相关标准。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0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J5VQrp5cUmpRAoMmFADVA
提取码:rfvv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舟山市新城LC-09-03-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舟山市新城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历史影像、人员访谈等调查,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民宅、水塘、停车场及绿化,地块未曾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农田主要种植水稻,使用水塘水进行灌溉,水塘水来源于北侧山体的地表径流及雨水汇集,且水塘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因此农田和水塘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民宅区域主要为居住使用,不涉及小作坊及工业企业,因此民宅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停车场主要为临时停车场,面积约为1160m2,本地块内面积为750m2,仅停放临时车辆,不停放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车辆,地面已硬化,未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因此对本地块无影响;绿化为直接撒播草籽,民宅区域使用原农田区域的土进行种植,不涉及外来土,绿化区域设有几个深度约1.3m的坑洞,用于汇集雨水便于绿化灌溉,因此绿化区域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
此外,通过对地块周边情况的调查分析,地块周边历史上为农田及山地,2007年后陆续建设了道路、民宅、小区、菜场等。农田种植过程中不涉及生产;山地自然生长,对本地块无影响;周边民宅、小区等均不涉及小作坊及工业企业;道路不涉及生产;菜场主要销售蔬菜、海鲜、肉类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生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销售及储存。因此地块周边不涉及工业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不会对本地块产生影响。
根据2024年1月17日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目前所有建筑均已拆除完毕,水塘仍存在,绿化区域草坪已枯萎,绿化区域可见有几个约1.3m深的坑洞,为绿化灌溉水所用。停车场地面为水泥硬化,未见停放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运输车辆。地块东侧拆除的民宅仍残留少量建筑垃圾未外运。未见污染及泄漏痕迹、未闻到异味。另外2024年1月28日,现场踏勘时,发现地块内已进行完成考古调查,将地块内开挖出一条条宽约1.2~1.5m,深度不一(最浅1m,最深接近3m)的考古通道,从开挖出的土中未见污染痕迹,各侧壁亦未见污染痕迹,同时未闻到异味。
结论
本地块属于甲类地块,地块内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禽畜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工业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次调查能够确认本项目调查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能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
舟山市新城LC-09-03-19地块可直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旅馆用地(090104)及广场用地(1403)开发利用。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18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7NIGeWoqrtrs4_GUu83TQ
提取码:ujpf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