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有关规定,鄞州区XX01-05-l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鄞州区XX01-05-l5地块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南侧、西侧、北侧为农田,东侧隔农田为宁波诺布尔制衣实业有限公司。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779450°,N29.680328°,地块总面积为17924m2,调查范围面积17924m2。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 个地下水采样点、1个地表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 个地下水对照点、1 个土壤对照点。
主要结论:
土壤及底泥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标准;地下水污染物含量除氨氮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等相关标准,地表水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等标准,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3日
公众可登录通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zArahrzf31c0ooHoDoUUA 提取码: 2hgd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岱山县竹屿单元A4-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岱山县安澜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龙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岱山县竹屿单元A4-9地块位于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东侧为海堤,南侧为海堤及绿化带,西侧为长剑大道,北侧为海堤及绿化带,占地面积279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222916°,N30.253880°。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用地(0803)。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
主要结论:
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除了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酸盐、钠检出值均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地下水中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酸盐、钠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毒理学指标且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本地块不开采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因此本地块地下水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5日
公众可登录通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AuczI8yCcmDh0JOBJwA8g
提取码: qvi7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岱山县竹屿单元A4-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岱山县安澜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龙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岱山县竹屿单元A4-11地块位于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东侧为海堤,南侧为海堤及绿化带,西侧为长剑大道,北侧为海堤及绿化带,占地面积54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222833°,N30.246781°。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用地(0803)。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
主要结论:
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除了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酸盐、钠检出值均不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地下水中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耗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硫酸盐、钠不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毒理学指标且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本地块不开采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因此本地块地下水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5日
公众可登录通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f5KjzDe4Llj1lG3vR6ipQ 提取码: 6gna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A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A3地块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东至益工路,南至槐路河,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宁海县梅林街道九顷区块A3地块用地面积25259m2,本次调查范围面积25259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467504°,N29.367703°。地块未来规划为城镇住宅、商业兼容用地(0701+0901)。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4 个地下水采样点、2个底泥采样点、2个地表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 个地下水对照点、1 个土壤对照点。
主要结论:
土壤及底泥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标准;地下水污染物含量除氨氮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等相关标准,地表水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等标准,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城镇住宅、商业兼容用地(0701+0901)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29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_LrN40oAPh55AETGKsQfQ 提取码: j8av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海曙区YC12-03-a14地块东侧部分(东方城二期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波东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原根据业主提供的地块名称:东方城二期-1地块,但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提供的资料,地块名称确定为:海曙区YC12-03-a14地块东侧部分(东方城二期1地块),地块边界、拐点、面积等均不变,因此本报告中的人员访谈、附件、采样检测等前期工作均使用原地块名称“东方城二期-1地块”。海曙区YC12-03-a14地块东侧部分(东方城二期1地块)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香梅家园北区西侧,东至居民住宅,南至绿化用地,西至河流,北至河流,占地面积4386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496015°,N29.830801°。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地下水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表水采样点。
主要结论:
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标准;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限值等相关标准,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二类居住用地(R2)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28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CHNHhdzDyGG01uwxeVNpg
提取码: u4id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