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有关规定,北仑区05-D-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北仑区05-D-01地块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芙蓉社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恒山路,北侧为空地和河道,西侧为项目部,占地面积13600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851525°,N29.933445°。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
主要结论:
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等相关标准。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文化设施用地(A2)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24日
公众可登录通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oqPjpOvVW56Lhy5OWvzng
提取码: jwnf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北仑区人民医院入口(宝山路)改造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北仑区人民医院入口(宝山路)改造位于北仑区新碶街道宝山路,东至长江南路,南至人民医院,西至泰东河路,北至医疗中心,占地面积7086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838646°,N29.891501°。根据本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062025XS0056583号),本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底泥监测点及1个地表水监测点;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
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除氯化物及氨氮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等标准,氯化物及氨氮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无需进一步补充调查。
结论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医疗卫生用地(A5)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29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PAjpbL8JIMtegwoCS2TUw
提取码: rpmc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宁海县西店镇23-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宁海县西店镇23-17地块位于宁海县西店工业园区,东侧为西店北路,南侧为宁波诺原电器有限公司,西侧为农用地,北侧为宁海县昌盛试剂厂,占地面积45025m2,扩大调查范围后面积46331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444384°,N29.503717°。地块未来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15个土壤监测点、7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
主要结论:
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等相关标准。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城镇住宅用地(0701)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7日~2025年12月7日
公众可登录通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zDuU0M73uNTxzKtLZo2Yw
提取码: t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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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舟山通舟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岱山县秀山乡海兰北路288号,东侧为山地,南侧为山地,西侧为道路及农田,北侧为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199297,N30.190169。
根据企业不动产权证,企业总用地面积为1188662.97m2,由于浙(2022)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6538号及浙(2025)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781号两个范围相邻位置有65m2未在土地证范围内,但实际已在企业生产范围内,因此将该面积一并纳入调查,因此本次共计调查面积为1188727.97m2。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29个土壤监测点(共109个样品),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共4个样品),合计113个土壤样品,另额外取10%以上的样品做实验室内平行样,共计13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品,合计126个土壤样品;在地块内布设10个地下水监测点,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但因W3点位无地下水,因此共采集10个地下水样品,另额外取10%以上的样品做实验室平行样,共计3个实验室内平行样,合计13个地下水样品;本次调查共计采集土壤全程序空白6个、土壤运输空白6个,地下水全程序空白、地下水运输空白、地下水设备空白各采3个。
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且未超过第一类筛选值等相关标准;地下水所测污染物含量除肉眼可见物、钠、浊度、溶解性固体总量、总硬度、耗氧量、LAS、氯化物、硫酸盐、臭和味、锰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等相关标准,除锰外其他超标因子均属于非毒理学指标,锰经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后,风险可接受,本次无需进一步调查。
结论
本次调查认为,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接受,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6年2月4日~2026年3月3日
公众可登录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alumlvKljxMjwbTJWJbg
提取码: 9hdq
查询该项目调查报告。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嵊山镇大玉湾国际海钓基地服务配套工程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样、检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嵊山镇大玉湾国际海钓基地服务配套工程建设地块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泗洲塘村,东侧为山体及空地,南侧为环山公路,西侧为环山公路,北侧为山体,占地面积927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824020°,N30.715163°。地块未来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地块内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在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1个土壤对照点。
主要结论:
土壤所测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该场地调查工作结束于初步调查阶段,不需要展开后续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直接作为下一步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使用。
公示期限: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1日
公众可登录通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4O6A3GqXUleIXZbhQdzA
提取码: 2yju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根据有关规定,嵊山镇陈钱山村海钓产业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名称:嵊泗县嵊山镇人民政府
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
嵊山镇陈钱山村海钓产业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地块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嵊山镇陈钱山村,东侧为居民住宅和道路,南侧为环山公路,西侧为环山公路,北侧为居民住宅和道路,占地面积3057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804911°,N30.719249°。地块未来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主要结论:
本地块属于甲类地块,地块内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禽畜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工业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历史监测或现场快速筛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能够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
嵊山镇陈钱山村海钓产业综合配套建设工程地块可直接作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开发利用。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25日
公众可登录通过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EouuHe03wfa-Gv9eCQn8Q
提取码: 2wh9
公众对该场调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委托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